随后,一些路人闻声赶来拦截并围捕抢劫男子。男子见势不妙,掏出并挥舞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抗抓捕,其间有群众被划伤。最终,男子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,民警从其身上查获黄金首饰。
鉴于案发在疫情防控期间且社会影响较大,福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叶光良决定承办此案。在该案办理过程中,公安机关委托专门鉴定机构对涉案物品进行鉴定,涉案价值共计人民币元。鉴于被告人缪某某认罪认罚,检察机关对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十一年。7月23日,福安市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,当庭作出宣判:被告人缪某某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。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fuanshizx.com/fasxw/5286.html